電子健康紀錄,個人健康的防護網 (2004/6/28)

原文出自:電子商務時報

「當醫護人員接獲急診電話,『某某病患昏迷,將被送到市立醫院』,在救護車派遣的同時,醫護人員透過網路,將該病患分散在其他醫院的病歷紀錄彙整後送至市立醫院。此時,醫師在等待救護車與病患來到之前,對病患的過往病史已有初步的瞭解…」


E化後的病歷管理,個人在不同醫院就診時所留下的病歷資料,將不再安安靜靜的分屬於不同的醫院。透過網路,個人病歷資料將能更全面的被彙整,或稱為電子健康紀錄。然而,同時衍生了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律問題。


根據美國病歷發展協會(Medical Records Institute)的資料指出,病歷電子化可分為五階段:「電腦醫療紀錄」(automated medical records)、「電腦化醫療紀錄」(computerized medical records)、「電子醫療紀錄」(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s)、「電子化病歷」(electronic patient record),最後是「電子健康紀錄」(electronic health record)。


目前行政院亟欲推動電子病歷,著眼電子病歷的好處在於「將病人的病歷以電子化文件方式製作、儲存以及運用,內容包含醫師的診療紀錄、護理紀錄、檢驗檢查報告以及影像內容,並提供警示與提醒以支援臨床決策」。


例如上述急診醫療的過程,很多時候是必須爭取時效的緊急事件,若病歷資料傳遞的快速確實,醫師得以及早判斷病情,另一方面也節省了重複檢驗所浪費的時間與成本。


國內健保局在健保醫療資訊網路的設計上,除醫病資訊外,並將個人保健、預防接種、器官捐贈的衛生行政資訊也包含進去。屆時,各項醫療照護等資訊都將涵括在內,電子病歷將更進一步發展成為「醫療健康資訊」。


然而,個人病歷資料傳輸便利的同時,也帶來資訊安全問題。在人權團體極力爭取下,個人醫療資訊隱私相關法律受到各界關注。因此,個人電子健康紀錄要安心的上線使用,還需要等到相關的醫療法、個人資訊保護法制訂周延,以及其他醫療制度如轉診制度、家醫制度、醫療資訊交換標準,與醫療資訊交換機制等問題得到妥善規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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