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書清單:《誰綁架了文化創意?: 如何找回我們的自由文化》



這本書內容有關網路著作權、共同創作,非一味從擁有智財權的廠商角度著眼,期望透過作者放棄部分權利,及選擇相對應智財權聲明模式,來促進網路上資源的流通與共享。

更多資訊:誠品網路書店介紹

(內容摘自誠品網路書店網站)
【97年3月誠品選書】為打破傳統對智財權區分為「擁有者」和「掠奪者」的思考,作者提出另一種聲音,就是內容的創作者可以主動表達授權原則,讓引用者可以自行判斷是否符合「自行引用」原則,而無須事事請求作者同意,同時也能促成數位創作的快速流通。他認為政府制定或修改智財權法規時,應以消費者的權益為優先考量,而非一味從擁有智財權的廠商角度著眼。同時更積極推動「共同創作」授權運動,期望透過作者放棄部分權利,及選擇相對應智財權聲明模式,來促進網路上資源的流通與共享。
■推薦理由:全球公認網路時代智財權大師Lawrence Lessing教授,探討網路智慧財產權的著作中最受矚目的經典,希望捍衛創造性的自由權利,避免著作權過度伸張帶來的種種箝制。文化與網路界正熱烈討論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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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個介紹如何建構無障礙空間網頁的指導手冊,
內容描述了某些使用者在瀏覽網頁時可能會遇到的障礙,
並且提出了改善網頁設計的語法。
全文免費,而且歡迎大家把它翻譯成各種語言!

優使性在數位學習中的意義



文章位置:http://www.elearnmag.org/subpage.cfm?section=best_practices&article=43-1

當我們談到優使性(usability,或稱使用者意用度),它究竟代表什麼意思?一種評估(assessment)的指標?或者代表課程的品質(quality)?或者是平台的可用性(validation)?

作者認為,優使性是由使用者經驗來決定的。在數位學習領域裡面,我們必須透過觀察使用者如何在學習的過程中,達到他所要目標。因此作者將優使性定義為:透過觀察、傾聽以及學習,去了解真正的數位學習使用者如何透過數位學習達到其學習目標。

那麼要如何獲得優使性的評估呢?作者認為,透過焦點團體法(focus group)、專家評估法(heuristic evaluation)都無法獲得所要的答案。因為焦點團體只能呈現使用者想像與想要(desire),實不實用並非重點,腦力激盪出來的結果只是滿足行銷人員創造商品的差異性。至於專家評估法,雖然可以測出操作流程中一些不合理的環節、規則不一致的地方,但不一定能找出整個流程的關鍵問題。畢竟,專家比起一般使用者熟悉軟體的操作,而且,專家不是一般使用者。

作者提出下一個問題:我們可以去測量優使性,但是我們有必要這樣做嗎?透過測量又告訴了我們甚麼?我們可以測量學習者完成任務的時間、效率、滿意度,可能對於客服中心來說,測量解決問題的時間是有意義的,但是測量學生花多少時間完成學習任務,不見得有意義,因為時間在學習過程只是一個相對衡量效率與滿意度的指標,並非是絕對的。其中失落的環節可能在於學習動機。然而測量學習動機與優使性的關聯又更遠了。

獲得使用者經驗,是衡量優使性最重要的環節,然而過程費時且高成本。作者並沒有馬上提出解決方案,等待下回在文章中回應。